銀川市保安協會印發通知嚴格規范保安服務市場秩序
日期:2021-04-15 09:35:25
為營造依法管理、守法經營的良好保安服務市場秩序,銀川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銀川市保安協會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保安服務行為的通知》。要求各保安從業單位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依法依規開展服務活動,切實維護保安服務市場秩序和保安隊伍純潔穩定。

《通知》要求,各保安從業單位要認真落實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安廳、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市場監督管理廳《關于開展物業服務企業保安服務行為清理整治切實加強監管工作的通知》(寧公廳(治)通〔2021〕7號)和銀川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全市自行招用保安員單位保安管理工作的通知》(銀公發〔2021〕41號)文件要求,嚴格執行《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公安機關實施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辦法》規定,加強對保安員的日常管理,嚴格依法依規開展服務活動,切實做到依法服務、文明服務和規范服務。要嚴格落實保安員聘用程序,全員錄入《寧夏保安服務監管信息系統》,規范保安員服務行為,嚴禁使用未取得《保安員證》的人員,從事保安服務工作。
《通知》強調,各保安從業單位要糾正保安員稱謂,嚴禁將保安員稱為“秩序維護員”,嚴禁將保安服務與一般物業服務混淆,規避法律約束。要依法穿著2011式保安服裝,佩戴全國統一的保安服務標識,嚴禁違規穿著佩戴仿制式警服標志服裝、佩戴“特勤”或者“特別勤務”等標識。要積極開展自查自糾工作,及時糾正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保安服務市場秩序和保安隊伍純潔穩定,加強和改進保安服務工作,樹立保安服務行業的良好社會形象。